明年1月1日,资源性和低附加值的钢材产品出口税率再度提高,而高附加值的钢材产品依然拥有退税权利。财政部昨天宣布了这一最新政策。业内人士分析, 此次调整依然是为限制高耗能、高污染产品的出口,并且有利于扶持大钢厂,加速小钢厂落后产能的淘汰。
政策引导出口下降
根据财政部颁布的《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》,钢筋、盘条、棒材等建筑用钢材的出口税率将由10%提高到15%,钢坯、钢锭等初级产品的出口税率将由15%提高到25%,而焊管从零出口关税调整为加征15%的关税,不过,热轧钢材产品的出口税率此次没有调整,依然为5%,而冷轧钢材产品和无缝钢管依然拥有出口退税权利,不加收任何关税。
上海钢之家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文章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介绍,此次提高出口税率的都是资源性初级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,比如不锈钢产品增加了关税,因为原材料镍的需求和价格一直在不断上涨,提高关税的建筑钢材和焊管都属于低附加值产品,没有关税的冷轧钢材产品和无缝钢管就是属于高附加值产品。
从今年4月份起,国家先后通过降低部分钢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、加征出口关税等措施抑制钢材出口速度过快,海关总署新近公布的数据显示,钢材出口在10月份和11月份连续两个月出现同比下降。
财政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,虽然钢材出口已经在下降,说明税收作用已经非常明显,但钢材出口的总量还是很大,今年国内钢材产量预计4.9亿吨,出口6000万吨,还是超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要求钢材出口控制在10%的正常范围的要求,因此还是要继续控制钢材出口总量。
昨天出台的税率调整方案是政府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最新举措。本月初,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在接受《第一财经日报》采访时就指出,目前钢铁产品的平均税率只有7.1%,低于工业品的平均税率,因此今后关税调整的重点将是继续加强对能源、化工、钢铁等产品出口的调查研究,并利用税率进一步控制“二高一资”产品的出口。
“由于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品,像钢坯这种半成品甚至应该取消出口权。”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昨天对记者表示。
对钢厂影响不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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