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月1日,资源性和低附加值的钢材产品出口税率再度提高,而高附加值的钢材产品依然拥有退税权利。财政部昨天宣布了这一最新政策。业内人士分析, 此次调整依然是为限制高耗能、高污染产品的出口,并且有利于扶持大钢厂,加速小钢厂落后产能的淘汰。
政策引导出口下降。石油套管也增加了关税。
根据财政部颁布的《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》,钢筋、盘条、棒材等建筑用钢材的出口税率将由10%提高到15%,钢坯、钢锭等初级产品的出口税率将由15%提高到25%,而焊管从零出口关税调整为加征15%的关税,不过,热轧钢材产品的出口税率此次没有调整,依然为5%,而冷轧钢材产品和无缝钢管依然拥有出口退税权利,不加收任何关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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